各有關單位:

根據《洪山區科經局關于應對疫情支持企業渡難關穩發展的政策措施》,現就2020年洪山區疫情防控所需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補貼申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1.申報對象為將科技成果實施產業化的、且在洪山區納稅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

2.被實施產業化的科技成果為疫情防控所需科技成果,來源不限,類別如下:

(1)技術檢測類:檢測方法、治療技術、醫療裝備(檢測及治療儀器設備);

(2)醫藥研究類:疫苗、新藥、病原研究與流病調查;

(3)新型防護產品類:新型安全防護與滅菌產品及設備;

(4)系統平臺類:疫情監測與管控系統、智能醫療平臺、醫廢處置系統; 

(5)其他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科技成果。

上述實施產業化的相關產品,國家或行業有規定的,須滿足相關的產品標準、生產資質、銷售許可等規定。

3.科技成果在2020年1月至6月期間已實施產業化并應用于“新冠”疫情防控,2020年1月至6月期間尚未投入市場或還在研發試驗階段的科技成果不在補貼范圍之內。


二、補貼核定標準

根據疫情期間防控所需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投資及銷售收入情況,綜合其社會貢獻核定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50萬。

1.產業化投資部分:按2020年1月至6月期間已投入金額(研發投入、生產投入、人員費用投入等)的10%核定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20萬元;

    2.成果銷售部分:按科技成果產品2020年1月至6月期間銷售額(以開票金額為準)的5%核定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0萬元;

3.社會貢獻部分:2020年1月至6月期間無償使用(收取維修服務費的不在此列,計入銷售收入)于疫情防控場所或疫情防控環節的全部科技成果產品按其無償使用部分價值(以該產品市場價為準)的50%核定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0萬元;直接捐贈的全部科技成果產品按其捐贈產品價值(以該產品市場價為準)的50%核定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請仔細閱讀《2020年洪山區疫情防控所需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補貼申報書》(附件)中的填報說明,按要求準備相關附件及佐證材料,按序裝訂成冊。

要求:申報材料中的數據和相關佐證材料須真實有效,如經發現有弄虛作假,兩年內不得申報洪山區各類成果轉化項目獎補。


四、申報事項

1.進入洪山區科技經信服務平臺(網址http://kjj.hongshan.gov.cn),登陸系統(若無賬號,先注冊),在左側菜單中點擊“項目申報”,選擇“2020年洪山區疫情防控所需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補貼申報”,進行項目申報填寫、上傳附件(見下一條說明)并提交;

2.關于附件。將加蓋公章后的申報表與所有佐證材料按序掃描成一個PDF文件,作為附件上傳,同時將word版和PDF版本文件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3.請于2020年10月13日(周二)17:30 前完成網上申報,并將紙質版原件材料一份報送至區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洪山區文化大道555號融創智谷C5棟副樓406室)。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申報或申報材料不全者視為放棄。

4.聯系人:王曉霞 027-87374313  喻一帆 027-87374312


附件:

(定)關于申報2020年洪山區疫情防控所需科技成果產業化補貼的通知.docx


          武漢市洪山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