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湖北省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及重大變化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啟動東湖高新區2025年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及重大變化申報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申報對象

東湖高新區注冊且在有效期內(通過2022年-2024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范圍

(一)企業名稱發生變更。

(二)企業發生可能影響高企認定資格的重大事項,如分立、合并、重組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

、申報時間

分兩批次進行,第一批申報截止時間為4月18日,第二批申報截止時間為7月18日。

2022年通過高企認定且準備在2025年重新申報認定的高企,應當在第一批次開展變更申報工作。

、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

企業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https://hjrz.chinatorch.org.cn),依次選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我要辦理——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填報變更申請表,并上傳附件材料。(《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需逐欄填寫,不能空欄)

(二)紙質材料報送

通過系統打印帶有條碼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加蓋公章。紙質材料須與網上申報電子版材料內容一致。向區科創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地址:高新大道777號政務中心2號樓4004辦公室。

(注意:經省委軍民融合辦推薦申報的高新技術企業,如需開展更名及重大變化申報工作的,請將相關材料報省委軍民融合辦。)

、申報材料

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順序裝訂成冊。申報材料的內容必須是可以公開的,不涉及國家安全等秘密信息。

(一)僅名稱變更,不涉及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的(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需提交以下資料: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須系統打印、法人簽字、企業蓋公章);

2.自有效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起所有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包括名稱、地址、組織形式(包括股權轉讓、股東更換、法人代表更換等)、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等,提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復印件;

3.企業更名前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擁有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證書(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所列知識產權)及現狀的證明材料(專利權人變更為現公司名稱的證明資料);

5.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6.高新技術企業簡單更名情況聲明(參考格式見附件1)。

(二)有重大變化的(無論名稱變更與否)需提交以下資料: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

2.自有效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起所有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包括名稱、地址、組織形式(包括股權轉讓、股東更換、法人代表更換等)、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等,提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復印件;

3.企業重大變化前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5.企業重大變化當年的人員情況說明(包括名稱變更前后企業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及其所占比例);

6.企業擁有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證書(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所列知識產權)及現狀的證明材料(專利權人變更為現公司名稱的證明資料);

7.企業重大變化后研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相關證明材料;

8.企業重大變化后創新能力相關證明材料;

9.經審計的企業重大變化當年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10.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重大變化后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11.有股權變動的企業需提交股權變動說明(其中準許變更登記通知書要完備不要出現漏項);

12.高新技術企業復雜更名情況聲明(格式見附件2)。

、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及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無論名稱變更與否),均應完成更名及重大變化事項申報,并提供所有過程性的變更證明文件。 

(二)相關企業須對填報內容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企業留存的更名申請材料及相關備查證明材料應做好歸檔;對于更名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按規定嚴肅處理。

(三)在本通知時間之前發生了名稱變更或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的高新技術企業,請按照通知要求盡快完成網上申報,并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四)各地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精心組織,認真做好本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相關工作。

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

省業務咨詢027-87272996、027-87820828

區科創局?027-65563216、027-67880523

(二)報送地址

東湖高新區科創局:武漢東湖高新區高新大道777號管委會2號樓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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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高新技術企業簡單更名情況聲明

??????2.高新技術企業復雜更名情況聲明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和新經濟發展局

2025年4月11日